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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里市国土资源局行政许可事项:临时用地审批
发布时间:2009-06-09   作者: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临时用地审批

法 律 依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第三十九条

申 请 条 件

1、建筑工地的工棚、料场、地上、地下线路与管线及其他地下工程使用的临时用地;
2、各类矿山的料场、工棚等临时用地;
3、地质勘查临时用地;
4、居民住宅内临时用地。

申 报 材 料

1、申请书(包括用地位置、四至、面积、使用期限、使用条件)
2、用地项目原件及相关部门的文件批复

办 理 程 序

接件—主管领导初审—班子及有关业务部门会审

办理方式及时限

现场踏察—预审—答复 , 两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 费 标 准

根据内计费字〔2001〕1278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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