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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证》办理
发布时间:2011-03-19   作者:

  申办对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自愿申请办理《残疾人证》的各类残疾人。

  办证程序: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和五张二寸免冠照片到市残联申请,经市残联审核,填写《残疾人鉴定表》后由市残联加盖“残疾人办证专用章”,到指定医院(满洲里市第一医院、扎区第二医院)进行检测,符合残疾标准的,由呼伦贝尔市残联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康复服务

  康复训练厅为有恢复功能的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和对社区康复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训练厅与儿童训练室共有康复训练器材22件,训练对象为偏瘫、截瘫、截肢、脑瘫等肢体残疾人。

  就业帮扶

  积极为残疾人提供就业信息、优惠政策信息,为残疾人创造就业岗位,指导残疾人就业,努力搭建残疾人就业平台。

  法律援助

  援助对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需要法律援助的贫困残疾人;援助条件: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民事、行政案件、刑事案件;受理和审批程序:残疾人(或法定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或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提出书面申请→经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批准→进行法律援助。

  教育培训

  大力发展残疾人教育,充分发挥教育机构在残疾人教育中的作用,重点做好计算机培训、盲人按摩培训、盲童基础教育、儿童感统训练、心理咨询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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