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团或者访问团成员丢失护照,可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护照报失证明或者所属国驻华使馆或者领馆照会以及接待单位公函随团出境。不随团出境的,应当向公安机关申请团体签证分离。申请团体签证分离,须提供接待单位公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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