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政府(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及物业保洁公司:
为进一步提高环卫工作者待遇,推进我市环卫事业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10年1月1日起,为全市一线环卫工人每人每月增加工资100元,现通知如下。
一、增加工资标准:自2010年1月1日起,全市环卫一线工人在现有工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工资100元。
二、增加工资范围:全市从事环卫事业的一线职工。包括:技术工、清运工、街路保洁员、巷道保洁员、卫生三项设施保洁员。
三、资金来源和解决途径:各区、街道办事处根据辖区内一线环卫工人的人数,所需资金由各区财政自行解决。
四、其它:各物业保洁公司及大企业辖属居民小区保洁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此通知
满洲里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一日
主题词:环卫 工资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