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后荣获自治区五星级、七星级、八星级文明城市和十佳文明城市称号,并在2002年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市,四次获得了全国双拥模范城,八次获得自治区综合治理“长安杯”,一次获得2001-2004届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三次被评为全国文明口岸等称号,2002年成功承办了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2003年进入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行列,2006年又获得cctv2006年度魅力城市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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