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范协调口岸旅游外事综合服务
(一)负责审核中俄旅游团队名单确认及封单管理,办理参游人员出入境通关服务手续;
(二)办理中俄旅游团队完税手续及代收代缴业务,实施旅游两项服务性收费并与财政会计核算中心进行完税结算,实现收费主体与财政会计核算中心一体化结算,做到财务管理规范化合法化,实现收费“取之于旅游,用之于旅游”。
(三)负责口岸接送车辆人员、接送旅游团组人员和接送签证参游人员的业务经办人的认定和审批,负责俄籍及俄籍第三国车辆进出境的管理并出具保函,并按满洲里海关、市公安等部门的工作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负责办理俄籍及俄籍第三国车辆在境内停留期间的管理和超期审批;
(四)办理旅游业务咨询和开展旅游网络化服务,为旅游企业提供涉外旅游交通班车服务,对口岸旅游外事综合服务中心内旅游企业及国际列车、旅游专用车、机场售票处等各入驻部门进行协调和规范化管理,监督旅游企业在中心内公开旅游报价、旅游线路和旅游服务承诺,保障游客合法利益;中心内设商务中心,为参游人员提供传真、复印、照相等服务,滚动播放魅力城市外宣及旅游宣传片,进行参游人员出国前教育等。
二、完善公路口岸现场的旅游通关服务
(一)按照市政府强化旅游通关服务工作的要求,密切配合海关、边检等部门,严格工作程序,全力做好俄籍入境旅游团队确认、分拨、核对邀请函等工作,对接团和团队分拨人员严格管理并负责接送签证参游人员,与俄方赤塔洲政府后贝加尔地区旅游部门对接实行旅游服务卡服务管理,规范口岸旅游服务秩序;
(二)准确登记出入境团队数、车辆数和旅游人数,每天与边检、海关现场工作人员核准,堵塞税收漏洞,每月26日前将统计的准确数字及时上报;协助办理中、俄政府代表团出入境礼遇通关手续,提供优质服务;协调中俄口岸联检部门,确保观光旅游团组通关快捷;
(三)为俄籍车辆及俄籍第三国车辆入境提前提供保函服务和出境前保函核销,保管好旅游团组名单和邀请函,帮助领取和填写通关凭证;协调在通关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开展对持签证护照的游客食宿、车辆维修、票务(汽车、火车、飞机票)的预订服务,提供临时休息场所;积极开展旅贸商品、旅游纪念品、旅游景区景点的对外宣传和魅力城市营销,扩大我市知名美誉度;
三、规范旅游涉外交通客运秩序
(一)指导旅游涉外交通运输公司开展客运服务,规范旅游涉外交通秩序,壮大涉外旅游交通运输产业,保障公正、公平、健康、有序的市场经营秩序。
(二)根据中俄旅游团队及劳务等其他出入境人员的需要,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为其提供具备涉外旅游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的涉外旅游专营车辆,保证中外游客出行安全,权益不受损害,做到诚信服务。
四、延伸后贝加尔旅游贸易代表处服务功能
(一)充分发挥后满洲里贝加尔旅游贸易代表处驻外前沿旅游服务功能,不断拓宽服务项目,全面开展境内外旅游外事服务性工作,优化通关环境,为出入境人员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二)负责在俄后贝加尔斯克地区为俄籍入境游客提前填写入境卡,按照中方口岸联检部门的工作要求办理各种单证,及时通知中方口岸旅游外事综合服务现场工作人员做好接待工作;协助中俄政府代表团办理出入境手续,并提供通讯联络等服务;协调俄赤塔州、后贝加尔斯克地区政府旅游服务部门,实现两国旅游服务部门业务和谐对接;
(三)协调俄后贝加尔地区警察局、交通等部门,在俄后贝加尔口岸、火车站接送中俄游客;负责在俄后贝加尔为俄籍及俄籍第三国入境车辆和入境人员提供通关服务;负责与中俄口岸各联检部门联络,确保出入境旅游人员和车辆绿色通关;
五、 开展“招商外事”、“项目外事”基础性服务
为国内投资商对俄毗邻地区投资项目的实地考察、市场调研及项目可研论证工作提供前期基础性服务,推进满洲里市与俄毗邻地区的项目对接、产业对接、政策对接,承担涉及“招商外事”、“项目外事”的各项基础性工作,增强投资商信心,提升招商引资吸引力,增强融资能力,推进实施“走出去”和“向北开放”的主导战略。
六、积极开展旅游网络营销
(一)推进旅游信息网络化进程,及时搜集境内外旅游市场信息,建立旅游营销信息库,实施境内外旅游网络营销战略,为境内外旅游企业及相关部门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增强旅游产业的综合实力;
(二)承担上级授权的部分行政监督和行业管理职能,理顺市场与游客间关系,在具体业务管理上,严格按照服务职能,完善口岸旅游综合性服务,规范管理旅游服务收费,保障对境内外旅游服务设施的资金投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