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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赴俄边境旅游护照须知
发布时间:2011-03-18   作者:
  一、边境旅游护照的签发范围及对象
  1、签发范围
     满洲里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的赴俄边境旅游组团社组织的赴俄边境旅游人员的办照申请。
     2、签发对象
     符合参加赴俄边境旅游条件的国内居民以及持往来大陆通行证来我市申请参加边境旅游的台湾居民。
     二、申请和受理
     1、申请材料
   (1)国内居民交验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台湾居民交验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国内居民如果全国人口信息库无常住人口信息或无照片的,还需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近期相片并加盖户籍专用印章的户籍证明原件。
     (4)网上系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本人所在单位或者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其单位上一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
  (5)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需提交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并留存监护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2、申请方式及要求 
  (1)参游人员需由旅行社专办员统一带领到满洲里市公安局出人境管理处进行申请。
  (2)面见申请人、核对申请人身份和申请材料,现场采集申请人面相。
  (3)旅游团队要根据国家旅游局批准的边境旅游线路、停留时限从指定的口岸整团出进。
  三、免予、不予签发边境旅游护照的情形
  1、申请人已持有因私护照且护照在有效期内的,可凭护照直接向边境旅游组团社报名参团,受理机构不受理边境旅游护照申请。
  2、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区如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的,受理机构不受理该地区居民的边境旅游护照申请。
  3、根据国家旅游局赴俄边境旅游有效停留日期的规定,申请人因私护照有效期既将到期且不能保证在俄有效停留或所持因私护照已失效的,可以按照规定受理其边境旅游护照申请。
  4、对申请人一年内2次(不含2次)以上的边境旅游护照的申请,受理机构不予受理。
  四、收费标准
  边境旅游护照工本费:200元,加注每个:20元。
  五、咨询电话  0470-624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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